各院(系)部: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41号)和《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,经学校研究决定,现下发《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,请各院(系)部遵照执行。
附件: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
附件:
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41号)、《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,学生应按录取专业就学,一般不得转专业。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,可以申请转专业;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,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,不得转专业。具体办法如下:
一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,可以申请转专业
(一)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,经测试兴趣和专长一致的;
(二)个别学生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调整专业者,在不影响学校招生计划和专业教学计划的前提下,可以提出申请转专业;
(三)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,经学生同意,必要时可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;
(四)因专业人数少无法开班的,由院(系)、部提出合并意见,学生处汇总后报学校研究处理。
二、属于以下情况的,不得调整专业
(一)国家明确规定艺术类、体育类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,不得进行专业调整;
(二)以特殊招生形式(对口升学、单独招生、五年一贯制、三二分段制)以及师范类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。
(三)国家或地方教育管理部门已有明确规定,不能转专业的特殊类型学生,不能转入其他专业。
三、其他情况
(一)入学标准相同,以单独招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,可以在录取范围内进行专业调整。
(二)录取为师范类的,可以在师范类录取同批次之间进行专业调整。
(三)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,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,根据具体情况,经审核后按相关规定办理。
四、专业调整流程
(一)学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,阐明理由;
(二)由所在院(系)部初步审核,申请转入院(系)部同意接收,学生处统一审核,对符合条件,理由充分的学生进行汇总、公示,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,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;
(三)公示结束后,按学校统一安排,由转出院(系)部通知到学生,学生凭《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专业调整审批表》到转入专业的院(系)部报到。(注:学生本学期期末考试在原专业进行,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到转入院(系)部入班上课。)
(四)专业调整后的学籍异动以及校内专业变更由相关部门负责调整。
五、专业调整时间安排
每学年第一学期末,过期不再受理。
六、专业调整对象
当年报到入学新生。
七、工作要求
任何个人和院系不得私自进行专业调整,否则,不予注册学籍。
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;由学生处负责解释。
附表: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专业调整审批表
专业调整序号 :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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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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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学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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层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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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生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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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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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出院(系)、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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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出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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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出年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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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入院(系)、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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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入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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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入年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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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 专 业 申 请 理 由 |
申请人: 年 月 日 |
转 出 院 (系)、部 意 见 |
负责人签字: (盖章) 年 月 日 |
转 入 院(系)、部 意 见 |
负责人签字: (盖章) 年 月 日 |
学 生 处 意 见 |
负责人签字: (盖章) 年 月 日 |
主 管 校 长 意 见 |
年 月 日 |
备注 |
1、 本表一式三联,学生处、转入院(系)、转出院(系)各存一联。 2、 以特殊招生形式(对口升学、单独招生、五年一贯制、三二分段制)、国家规定(艺术类、体育类)以及师范类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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