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(系、部):
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通知》(教师函(2023) 9号)文件要求,我校教师需参加研修,现将我校寒假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研修事宜安排如下:
一、参加人员
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、院(系、部)辅导员老师
二、研修时间
2023年1月9日一2月10日
三、研修方式
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是“寒假教师研修”专题的组成部分,要求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、院(系、部)辅导员全员参与。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(https://www.smartedu.cn/)“寒假教师研修”专题中专门开设“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”板块。符合条件的教师选择该板块,按照要求报名并选择个人身份,完善个人信息,实名登录后进行学习。
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须完成不少于15节课程的学习,辅导员须完成不少于10节课程的学习。按照教师实际学习时长记录教师学时,发放学时记录证书。学时记录方式按照“寒假教师研修”学时记录方法执行。
四、研修内容
疫情防控新阶段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形势与策略,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识别与处置,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多元支持,教师的心理健康和自我调适等。
五、有关要求
各院(系、部)要高度重视,将有关安排通知到相关教师,适时跟踪学习进度并提醒教师研修学习。请各院(系、部)心理指导教师于2023年3月1日前对此次研修情况汇总,于2023年3月1日前将 《2023年寒假心理健康教育研修人员汇总表》和证书(以院系为单位打包)发送至邮箱294539928@qq.com。
学生处
2023年1月13日